中国快递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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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邮政局出台2011年推进邮政行业科技进步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邮政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更好地促进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邮政局日前印发了《国家邮政局2011年推进邮政行业科技进步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国邮政行业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不高且极不平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全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应用水平,更好地促进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本着“突出重点、集中突破、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国家邮政局就2011年推进邮政行业科技进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编制规划,搭建体系,构建行业科学发展的总体技术框架   (一)制订规划是政府部门统领全局、谋划未来、引领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在基本摸清行业科技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组织科技部高技术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编制“十二五”期间邮政行业(重点是快递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对于实现行业科学发展意义重大。该规划将在《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指导下,分析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把握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和科技需求,提炼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明确“十二五”期间行业科技发展的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示范工程,以指导行业科技工作的有序开展。规划的编制将紧密贴近行业实际,充分考虑企业之间科技创新能力极不平衡的现状,分层次提出不同的发展重点和发展要求,实施分类指导。   (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密切关注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要组织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认真学习规划内容,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各企业要认真领会科技规划的主要内容,找准自身定位,理清发展思路;要按照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科技规划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今后一段时期的新技术应用、设备配备和更新改造计划,切实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狠抓标准,持续推进,奠定行业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   (一)标准是技术法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开展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当前,快递企业众多,发展水平各异,再加上行业科技资源有限,研究制定和贯彻执行各项标准是引导发展、规范市场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为此,今后一段时期,国家邮政局将进一步拓宽标准制定领域,在已经发布实施有关服务标准和封装用品标准的基础上,加强对基础通用、信息技术、接口规范、处理设施和运载工具等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逐步形成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水平先进的邮政行业标准体系,指导全行业有序开展标准化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现有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监督力度,大力推行《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快递封装用品》等系列标准,指导、规范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服务。   (二)国家邮政局将重点开展以下标准的制定工作:一要组织制定行业机构代码和快件编码标准,适时启动邮政编码编制规则调整研究工作。这些代码是行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是系统互连、数据共享和综合利用的基础,解决得越早,对发展越有利。2011年,国家邮政局将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对三类代码或编码的编制规则和赋码原则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尽早出台;二要完成行业地址库建设方案的论证工作。地址信息是邮政和快递生产作业的基础资源,极大地影响着行业和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2011年,国家邮政局将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操作可行的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地址信息行业标准,引导行业和企业开展地址库建设工作;三要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快递服务城市收派非机动车辆技术标准,科学运用节能环保运载工具,提高快递服务质量,保障快件安全。此外,还要开展快递营投场所技术规范的制定,以指导和规范快递企业开展营投场所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四要加强对万国邮联相关标准的跟踪研究,组织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掌握市场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三)各企业要不断地进行科技创新,在国家和行业标准体系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的框架和内容,形成标准化的生产模式、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在当前阶段,各企业更要注重按照生产和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生产作业和企业管理内部标准,逐步提高企业生产与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此外,还要积极参与各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共同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三、把握重点,集中突破,提升行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引导企业提升生产处理能力和文明生产水平,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一要组织开展快递生产作业流程优化问题研究。在贯彻实施《快递服务》标准,实现对外服务标准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标准化的快递生产作业规范,优化作业流程,引导企业文明分拣和运输,保证快件寄递安全;二要组织开展快递网络调整和优化问题研究,引导企业调整快件处理中心和营业网点的设置和布局,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三要提升利用科技手段预测预警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高峰处理量,制定部署科学合理的应对方案,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引导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撑生产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一要组织开展快递企业和电子商务网站之间信息交换标准化指南研究,明确双方互换数据信息的内容、格式、实现方式等要求,倡导企业之间加强电子数据交换,简化作业程序,提高处理效率,推动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二要研究制定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标准,梳理快件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处理环节,提出快件信息查询的基本要求,包括快件处理时间、处理环节、处理状态及结果,以及对信息上网的时间要求等内容,解决快件查询信息缺失、滞后等问题,满足用户对快件信息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跟踪查询需要。   (三)各快递企业要认真总结节假日期间所暴露出来的生产、管理和服务问题,下大力气梳理和改进生产作业流程,杜绝野蛮操作,减少快件破损、丢失等情况发生,提高文明生产水平。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大对技术设备的投入。发展较快的快递企业,要积极引入机械化或半机械化流水线等处理设备,提升快件装卸和传输的机械化水平;条件成熟的快递企业,还要积极引入自动分拣设备,实现快件的自动分拣,提高快件处理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此外,还要积极提高手持终端的配置比例,在营业网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用具,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机械设备生产制造企业要有针对性地研发适应各类快递企业和各种生产环节的机械设备,支持快件机械化、自动化分拣,实现合作共赢。   四、搭建平台,加强交流,共同推动全行业科学发展。   科技推广和科技交流是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2011年,国家邮政局将加大科技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成熟科技成果在行业内的推广运用。   (一)组织召开各类科技研讨会,围绕地址库、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机械化设备、包装标准化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为企业和科研机构、设备厂商等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拓宽成果展示和合作洽谈的渠道,鼓励政产学研用相结合,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运用。   (二)组织国家邮政局科技专家咨询组深入开展调研活动,通过科技咨询、专题讲座和培训等多种形式,搭建科技专家与企业用户沟通交流的平台,积极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咨询意见。   (三)加强与国家、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在政策和项目上对邮政行业科技进步的支持,积极探索建立科技奖励机制的有效途径,推动全行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低碳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2011-03-28
  • 马军胜上海调研: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快递服务能力

    3月23日,马军胜局长在韵达快递调研。 3月24日,马军胜局长在申通快递上海虹桥网点调研。 3月23日-24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一行赴上海,深入快递企业,就推进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和提升快递服务能力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马军胜强调,快递业务在“十二五”期间将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快递企业要进一步深化对邮政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快递大发展上水平的认识,积极提升服务能力,认真改善服务质量,推进旺季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快递服务科学发展,保障邮政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马军胜先后考察了申通、圆通、中通和韵达快递企业的总部、分拨场地和营投网点,深入了解了企业的生产运行流程、客户服务标准、法人治理结构、信息系统建设、监控设施装备以及员工福利等情况。并就加快快递业务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强化快递市场管理,加强业务旺季服务保障等问题和快递企业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马军胜指出,自修订后《邮政法》颁布施行以来,快递企业业务增长迅猛,能力建设明显加快,支撑电子商务发展效果突出,内部管控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快递的旺盛需求与快递供给能力不足的矛盾愈显突出。快递企业要更新观念,主动适应,转型升级,提升优势,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要做好三个转变,一是经营管理从仅注重业务量增长到业务规模和服务提升并重转变;二是网络建设从重点布局到全网协调均衡发展转变;三是发展推动从依靠外延投入到依靠科技进步、改革创新、从业者素质提升转变。近期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要抓住关键,大力加强基础基层建设;二要突出重点,抓住社会反映强烈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三要积极推进企业内部基本流程规范化;四要稳妥推广国家邮政局与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联合印发的《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加盟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五要积极筹备,认真做好旺季服务保障工作。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主任王梅、政策法规司司长邢小江、市场监管司司长韩瑞林、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局长李惠德及中国快递协会领导等陪同调研。

    2011-03-25
  • 国家邮政局通告2010年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

    为引导快递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国家邮政局委托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于2010年对快递服务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现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查的范围是: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乌鲁木齐28个城市。调查的企业有:邮政EMS、民航快递、申通快递、顺丰速运、宅急送、圆通快递、CCES快递、天天快递、韵达快递、汇通快递、中通快递11家。调查的方式为定量调查和实地测试。其中,定量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13951份,实地测试数量为1757件。   二、调查结果   快递服务总体满意度平均为68.7分,较2009年提升2.4分。其中,公众满意度平均为70.9分,较2009年提升1.7分;实地测试满意度平均为66.4分,较2009年提升3分。   公众对快递服务环节中的受理服务和揽收服务满意度高,满意度分别为74.8分和70.9分,较上年度分别提升3.3分和4.6分;对投递服务和售后服务满意度稍低,满意度分别为64.3分和65.7分,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受理服务方面,公众对电话接通速度给予较高评价,满意度较高的企业有顺丰速运、邮政EMS、宅急送等。公众对于电话受理人员语言不规范,不能主动预约上门时间不满意。   揽收服务方面,公众对快递服务揽收人员态度热情、面单规范等方面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满意度较高的企业有顺丰速运、邮政EMS和韵达货运。公众对快递服务揽收人员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上门,等待上门取件时间过长不满意。   投递服务方面,公众对投递范围不断扩大和外包装完好较满意,满意度较高的企业有顺丰速运、邮政EMS和民航快递。对快件不能在承诺时间内送达、投递后没有信息反馈的反映强烈。   售后服务方面,公众对查询服务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满意度较高的企业有顺丰速运、邮政EMS和宅急送。对于投诉受理及问题件处理不满意。   连续四年的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快递服务整体水平呈稳步提升态势。其中,受理和揽收服务满意度提升明显,投递和售后服务满意度提升幅度不大,快递服务“重前不重后”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快递不快”问题仍较突出。   快递企业业务品种与价格水平逐渐出现分层,企业形象和品牌因素逐渐成为公众选择的参考因素,表明公众对快递业务呈现多元化需求,品牌意识增强。   从参与调查的企业看,部分企业快递服务水平领先优势明显,并保持稳定。服务水平处于中端的企业增多。企业间满意度得分差距缩小,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11.3分,较2009年缩小0.7分。   快递服务在全国七大区域的发展还不均衡。东北地区的公众对于快递服务的满意度较高,西北地区表现相对较差,两者相差7.5分。

    2011-03-25
  • 国家局公开征求各界对《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快件验收相关内容的意见

    自《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快件“验收签收”问题一直是业内各界和消费者普遍关注的内容。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起草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有关快件验收签收的内容公布在国家邮政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10日。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邮政编码:100868;   传真:(010)88323071;   电子邮箱:bz@post.gov.cn。   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快件验收的有关规定

    2011-03-25
  • 国家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要求专项执法检查要加大力度依法行政

    国家邮政局3月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苏和副局长做重要讲话。 3月22日召开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暨专项执法检查第二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开展“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用户权益”专项执法检查第二阶段的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巩固成果,加大力度,依法行政。   从2010年第四季度开始,国家邮政局开展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用户权益”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用一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在全国范围展开。目前,第一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要求,在专项执法检查第二阶段的工作中,一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继续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行为,重点对第一阶段已经查处的企业进行逐一复查;对已经申请但不予批准的企业,逐一进行检查;要按计划查处超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要加大力度,依法行政。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力度,对于已经通知限期整改而拒不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苏和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行政处罚要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通过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形成一批行政执法的经典案例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先进经验,国家邮政局将在全国予以推广。三要督导企业,服务社会。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企业注重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功能,树立品牌意识,推动快递服务水平整体提升,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四要沟通协作,创新方式。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继续加强与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特别是要加强与工商部门协作,通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情况以及对违法经营企业的查处情况,采取联合执法或协同办案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的工作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对于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通报和通知所属加盟品牌的总部,终止与违法经营企业的加盟关系,停止处理违法经营企业的快件。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丰就专项执法检查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1-03-23
  • 苏和对贯彻落实《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出五项要求

    国家邮政局3月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图为会议主会场。 国家邮政局3月22日召开《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暨专项执法检查第二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苏和在讲话中,要求全国邮政管理部门抓住《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实施的有利契机,认真谋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未来蓝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力争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苏和副局长结合我国当前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对深入做好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要完善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管理。邮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都要切实负起责任,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确保安全监管与行业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要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制,督促企业把安全运行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企业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二是健全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针对邮政执法检查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这三类主体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案。要加强安全培训师资力量建设,注重培训方向的前瞻性、坚持培训方式的灵活性、强化培训效果的实效性,逐步建立健全行业安全培训体系,实现安全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在培训中将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内化为邮政管理人员的执法信念,内化为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内化为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努力营造全行业关注安全、人人身体力行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的合力作用,是做好邮政管理工作的有力手段。邮政管理部门要解放思想,坚持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努力探索和建设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实用的协作配合机制和运行模式,进一步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促进邮政行业安全、稳定、健康的发展。四是推进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效率。为了有效解决管理机构人手少、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提高监管效率,提高行业的安全水平,要高度重视邮政安全监管的技术进步工作,督促企业在营业窗口配备简易检查设备;督促企业对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功能,配合邮政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五是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提高预防应对能力。邮政管理部门要继续推进“一案三制”和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评估,进一步提高全行业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3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由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韩瑞林主持,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永利就《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1-03-23
  • 国家邮政局:1至2月邮政行业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8.7%

    2011年2月,邮政企业和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252.4亿元,同比增长28.7%;业务总量累计完成230.5亿元,同比增长26.7%。   2月份当月,全行业业务收入完成114.2亿元,同比增长24.2%;业务总量完成102.2亿元,同比增长29.6%。   邮政函件业务累计完成11.4亿件,同比增长4.3%;报纸业务累计完成28.4亿份,同比增长5.2%;杂志业务累计完成1.7亿份,同比增长5.1%;汇兑业务累计完成3922.3万笔,同比下降4.1%。   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4.2亿件,同比增长50.6%;业务收入累计完成94.7亿元,同比增长22.9%。其中,同城业务收入累计完成7.7亿元,同比增长55.3%;异地业务收入累计完成55.9亿元,同比增长32.6%;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5.8亿元,同比增长2.5%。   2月份当月快递业务量完成1.7亿件,同比增长54.1%;业务收入完成36.6亿元,同比增长13.7%。 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8.2%、59.0%和27.3%;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2.5%、73.5%和4.0%。与去年同期相比,同城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上升1.7个百分点,异地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上升4.4个百分点,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收入的比重下降了5.4个百分点。 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9.8%、10.7%和9.5%,业务量比重分别为78.4%、12.3%和9.3%。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下降了0.7个百分点,快递业务量比重下降了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上升了0.5个百分点,快递业务量上升了0.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上升了0.2个百分点,快递业务量比重上升了0.2个百分点。 全国邮政行业发展情况表 注:1.2011年邮政行业业务总量计算使用2010年不变单价。     2.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中未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

    2011-03-21
  • 国家邮政局审议通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办理指南》

    3月17日,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办理内容、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注意事项以及办理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   《指南》明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   《指南》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变更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对变更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其中,予以核准的,换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办理多个事项变更的,以其中最长办理时限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变更办理流程,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组织起草了《指南》,并征求了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中国快递协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在采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11-03-21
  • 宁夏邮政管理局参加12315开放日活动

    3月15日下午,宁夏邮政管理局指派市场监管处两名工作人员到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听消费者咨询、投诉电话,现场解答了消费者反映的邮政、快递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协调解决了相关纠纷,得到消费者和组办单位的好评。 宁夏邮政管理局作为自治区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综合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参加以“倾听民意,为民解忧”为主题的12315开放日活动,出席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是进一步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综合治理工作五年规划》目标的具体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还将不断总结创新消费维权理念、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并努力探索邮政行业消费维权联动长效监管机制。

    2011-03-17
  •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1年1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的通告

    1月,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0964件,与上年1月相比同比增加8699件,增长384.1%;答复咨询326件,同比增加153件,增长88.4%。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968件,同比增加494件,增长104.2%,占总申诉量的8.8%;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9996件,同比增加8205件,增长458.1%,占总申诉量的91.2%。已处理申诉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2523件,同比增加1695件,增长204.7%,占总申诉量的23%。有效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71件,占有效申诉量的2.8%;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2452件,占有效申诉量的97.2%。经调解消费者申诉已全部妥善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0980元,消费者对申诉处理满意率为95.9%。   一、 邮政服务申诉情况   1月,受理消费者关于邮政服务问题的有效申诉71件,同比增加4件,增长6%。比上月减少51件,下降41.8%。其中,反映邮件延误的44件,占62%;反映服务态度差的16件,占22.5%;反映邮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5件,占7%;反映违规收费的4件,占5.6%;反映集邮问题的1件,占1.4%;反映其他问题的1件,占1.4%。 1月消费者申诉的主要问题及所占比例统计表 1月消费者对邮政服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邮件延误,占邮政服务有效申诉量的62%。反映服务态度问题的有效申诉量同比增长100%。违规收费有效申诉量同比下降60%。   二、快递业务申诉情况   (一)消费者申诉的主要问题   1月,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2452件,同比增加1691件,增长222.2%。比上月增加595件,增长32%。其中,反映快件延误的1407件,占57.4%;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501件,占20.4%;反映服务态度差的306件,占12.5%;反映快件损毁的192件,占7.8%;反映违规收费的25件,占1%;反映代收货款问题的14件,占0.6%;反映其他问题的7件,占0.3%。 1月消费者申诉的主要问题及所占比例统计表 1月消费者对快递业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快件延误和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占快递业务有效申诉量的77.8%。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服务态度差、快件损毁的有效申诉量分别同比增长272.2%、194.7%、551.1%、143%。代收货款的有效申诉量同比下降79.1%。   (二)消费者对快递企业申诉情况   1月正值春节前业务高峰时期,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和顺丰速运等快递公司员工坚守工作岗位,承担了巨大的工作压力,付出了辛勤劳动,保证了快递行业基本运行畅通。   1月,消费者对28家快递企业进行了有效申诉。全国快递业务平均有效申诉率为万分之零点零九五(0.095‰0)。 2011年1月主要快递企业申诉率统计表 1月,快递企业对省邮政管理局转办的申诉未能按规定时限回复的主要有:汇通快运32件、申通快递26件、中通速递24件、海航天天快递23件、鑫飞鸿快递15件、北京宅急送快运14件、圆通速递11件。

    2011-03-16